关于开展公寓安全检查的通知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高教工委关于全面检查高校校园安全隐患和进一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的通知》(陕高教稳[2017]4号)文件精神,依据我院《关于开展2017年春季校园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指示,切实消除校园安全隐患,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经学院维稳办、学生处、后勤处协商研究决定开展学院公寓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 组 长:顾 灏 副 组 长:房鹏程、李府、陈生利、李俊辉 负责部门:维稳办、学生处、后勤处 协同部门:宣传部 成 员:维稳办全体工作人员、学生处全体辅导员、后勤各宿管员、宣传部成员。 办 公 室:维稳办办公室 联 络 人:李俊辉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高教工委精神,把学院工作安排落到实处,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检查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三、检查重点 1、宿舍卫生:整改宿舍脏乱差等现象,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避免因高温天气引起一系列疾病。 2、大功率用电器的使用及乱接乱拉电源现象:禁止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禁止学生乱拉乱接更改宿舍线路,避免引起火灾造成安全事故。 3、饲养宠物:禁止宿舍内饲养宠物(包括:仓鼠、猫、狗等),防止大型犬伤人、减少疫类疾病的传播。 4、学生在外租住民房等情况:整改学生私自在外租住民房等情况,防止学生在外受到伤害及受到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有效的保护学生的安全。 四、检查工作具体安排 1、“五一”节前学生处组织各班召开主题班会,宣讲安全知识,勒令学生进行整改,利用节假日放假回家机会将饲养宠物及宿舍内违规用电器带回家或自行处理。时间截止日期:2017年5月5日 2、后勤处各宿管员督促本单元学生进行整改,提醒学生将宠物及大功率用电器带回处理。 3、集中检查阶段(5月8日至5月12日)。由维稳办、学生处、后勤处、宣传部联合进行全面检查。 4、不定期抽查阶段:全面检查后对有问题的宿舍进行登记,限期整改,并不定时对整改结果进行抽查。 5、宣传部对整个检查过程进行全面记录,在全院范围造势,加大舆论引导,掀起一股安全自我做起的正能量,力争将公寓安全隐患一次排查到位,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维稳办 学生处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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